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
概念诚实:承认法律存在不是为它辩护

我们习惯性地认为,批评一个法律"不正义"就必须否认它是"真正的法律"。但实证主义指出,这种思维混淆了两种不同的问题:概念分析(它是不是法)和价值评价(它是好法还是坏法)。承认一部恶法"存在且有效",不是为它辩护,而是为批判它奠定基础——你不能批判一个你否认存在的东西。
来源

法律实证主义·分离命题

可迁移到

企业管理中面对"合法但不合理"的制度、个人面对"有效但不好"的规则时,先承认其存在再评价其好坏,而不是用否认存在来回避冲突。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法律实证主义》

法律实证主义学派(代表人物:Hart, Austin, Kelsen, Raz) · 法理学 / 法律哲学

这本书回答了法的本质是什么问题,它的答案是法是权威制定的社会规则体系,无需道德证成其效力

法理学·法律哲学·规则理论·规范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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