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被告不是司法的客体,而是程序的主体
传统司法观把被告当作"被处理的对象",现代司法观把被告当作"享有权利的主体"。这个转变不只是法律技术问题,而是关于"人是什么"的哲学立场转变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司法的理念》
这本书回答了司法权力应如何正当行使的问题,答案是通过程序性保障限制国家权力、保护个人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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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司法观把被告当作"被处理的对象",现代司法观把被告当作"享有权利的主体"。这个转变不只是法律技术问题,而是关于"人是什么"的哲学立场转变。
这本书回答了司法权力应如何正当行使的问题,答案是通过程序性保障限制国家权力、保护个人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