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设计的合法性不是自证的,而是被文化协商出来的
设计师长期以为"好设计"有客观标准(符合美学原则、满足功能需求),但后现代理论揭示:所谓"好设计"的标准本身就是特定历史阶段、特定文化权力结构的产物。包豪斯的"少即是多"不是自然法则,而是特定意识形态的设计表达。这意味着设计师永远需要主动回答"我为谁定义好",而不是假装存在一个"客观的好"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后现代主义的艺术与设计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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