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"情理法"不是和稀泥,而是高成本的精准治理
现代人常以为"情理法并重"等于模糊标准、和稀泥。实际上,传统司法中情理法的平衡要求法官具备极高的道德修养、社会阅历和情境判断力——这是一种高成本但高质量的治理方式。现代法治的"标准化判决"成本低但灵活性差,传统"情理法"模式成本高但精准度高。两种模式各有利弊,最优选择取决于社会治理的具体需求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中国法律思想史》
阅读完整解读报告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