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12世纪的教会法学家发明了现代法律推理方法
格拉蒂安在12世纪使用的「区分」和「调和」技术——面对矛盾的法律权威文本,不是简单选一个,而是通过系统性推理将它们纳入统一框架——这正是现代法律解释学的原型。法律推理不是文艺复兴的发明,而是中世纪教皇法学家的贡献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西方法律传统》
这本书回答了西方法律为何独特,它的答案是:西方法律诞生于11世纪教皇革命,此后在八次大革命中反复重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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