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
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,不在于逻辑

法律规则不是从抽象原则推导出来的,而是从社会需求、历史惯性和利益博弈中"长"出来的。法官以为自己在做逻辑推理,其实是在做社会利益的配置。
来源

《普通法》导论

可迁移到

任何规则体系的理解——公司制度、行业标准、社会规范,都应该从"为什么存在"(经验)而非"逻辑上应该"出发。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普通法》

Oliver Wendell Holmes Jr. · 法哲学 / 法学理论

这本书回答了法律的本质是什么,它的答案是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

法哲学·法律实用主义·制度演化·预测理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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