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句级表达 · PITHY EXPRESSION
权利的背面永远是义务——没有义务的权利是特权
格劳秀斯的权利观是对"权利本位主义"最深层的矫正——每一个权利宣言都隐含着一个义务宣言。"我有权"的完整表达是"你有义务"。如果你主张的权利要求他人承担无限义务,而自己不承担任何义务,那你主张的不是权利,而是特权。权利-义务的对称性是权利体系能够自洽运作的数学条件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战争与和平法》
这本书回答了无共同上级的主权实体间如何建立秩序,答案是理性可发现的自然法与条约体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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