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承认规则是社会事实,不是逻辑必然
法律体系的"最终标准"不是由更高法律规定的,而是由官员实践确立的社会事实。这意味着法律的根基不是逻辑必然,而是社会共识——这既是法律的力量来源(因为被接受所以有效),也是法律的脆弱之处(当共识动摇时,法律体系就动摇)。没有永恒不变的法律根基,只有不断被实践再确认的规范秩序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法律实证主义》
这本书回答了法的本质是什么问题,它的答案是法是权威制定的社会规则体系,无需道德证成其效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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