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书共振 · CROSS-BOOK RESONANCE

责任判断的终极性:在事实之后追问人性

在确定一个行为是违法的(侵犯法益)之后,法律最终要追问的是:实施这个行为的人,在当时的情况下,能否被期待做出合法行为?如果不能(缺乏期待可能性),则即使行为违法,也可能不承担责任。这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——法律只对那些在可能情况下仍选择作恶的人进行谴责。
来源

《刑法的私塾》第X章(有责性/责任论部分)

可迁移到

**绩效考核、过错追究与纪律处分**。在认定违规或过失后,应进一步评估行为人在当时环境、资源、压力下,是否真的有条件做出合规选择。这能避免机械问责,使追责更人性化、更具建设性。与**心理学归因理论**、**管理学中的情境领导力**形成共振。 ```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刑法的私塾》

张明楷 · 法学 / 刑法学

这本书回答了刑法应如何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问题,它的答案是坚持机能主义与结果无价值论

刑法学·犯罪论·机能主义·结果无价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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