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
真正的法律是被发现的,不是被发明的

我们习惯性地认为"法律"就是议会通过的成文法条,但哈耶克指出这是现代人最大的概念混淆。真正的法律先于一切立法而存在,它是人类在漫长合作中逐渐发现的抽象行为规则。立法者的正确角色是"确认"这些规则并使之明确化,而非"创造"规则本身。这个颠倒意味着:好的立法者不是最"有创意"的那个,而是最"克制"的那个。
来源

《法律、立法与自由》第一卷(*Rules and Order*)第三章

可迁移到

创业团队的制度建设(先观察有效惯例再制定规则,而非反过来)、开源社区治理、任何需要在"设计"与"涌现"之间找到平衡的场景。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法律、立法与自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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