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迁移模型 · TRANSFERABLE MODEL
法治是对法律的法律——规则必须受规则约束
哈耶克提出了一个递归结构:不仅公民要受法律约束,立法者自身也必须受更高层次的法律约束。这意味着"法治"不仅是"有法可依",而是法律系统内部的自我约束——立法者不能制定溯及既往的法律,不能给自己法律豁免,不能以具体指令替代一般规则。这本质上是将"权力制衡"的政治理论转化为法律哲学:法律的合法性不来自权力(主权者意志),而来自形式特征(一般性、平等性、可预见性)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法律、立法与自由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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