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5. 股东至上主义不是「自然法则」,而是一种可选择的治理哲学
「公司存在的目的是为股东赚钱」这个观念如此深入人心,以至于很多人认为它是天经地义的。但弗里曼的分析表明,这只是一个历史阶段的产物(主要兴起于 1970-80 年代的美国),而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。日本、德国的企业治理模式证明,将员工和社区利益纳入考量,同样可以创造优秀的经济绩效。选择哪种治理哲学,本质上是选择你想生活在什么样的经济体系中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理解公司》
这本书回答了公司为何存在、为谁服务的问题,其答案是通过治理结构平衡多元权力关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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