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书共振 · CROSS-BOOK RESONANCE
罗尔斯的最大贡献不是给出了"正确答案",而是改变了"正确答案应该如何被论证"的方式
在罗尔斯之前,政治哲学的核心问题是"什么是正义",各派理论(功利主义、自然权利论、契约论)在"谁的答案对"上争吵不休。罗尔斯之后,核心问题变成了"一个公正的原则应该通过什么样的程序被推导出来"——**论证的方法本身成为了焦点**。这个转向的影响深远:后来的哈贝马斯(商谈伦理学)、森(可行能力方法)都在回应"什么样的论证程序是公正的"这个问题。可以说,罗尔斯把政治哲学从"结论之争"推向了"方法之争"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正义论》
这本书回答了社会制度如何才算公正的问题,答案是:站在无知之幕后选择原则,最不利者的利益优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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