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书共振 · CROSS-BOOK RESONANCE
极端不正义不是法律
凯尔森式的严格实证主义认为,即使一条法律极端不正义,它仍然是「有效的法律」——对它的违反仍然是违法。拉德布鲁赫在二战后修正了这一立场:实证法的优先性有一个底线,那就是「极端不正义」。超过这个底线,法律的有效性被否定,违反它不再是违法,甚至可能是义务。这一公式是 20 世纪法哲学最重大的转折之一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现代法律哲学》
这本书回答了「法律的本质究竟是什么」的问题,答案是:法律不是单一事物,而是事实、规范与价值的三重交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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