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迁移模型 · TRANSFERABLE MODEL

主体-权利-客体三角是分析一切关系纠纷的原子工具

遇到任何权利争议时,先回到三角模型做结构拆解——争议的根源往往不在某个要素本身,而在三个要素之间的错位:主体不匹配(你以为你是权利人其实不是)、客体不确定(权利指向的对象模糊)、权利性质混淆(你主张的权利和你应该主张的权利不是同一种)。这种拆解能力远比「找法条」更有迁移价值。
来源

法国民法总论 / 主体-权利-客体三角模型

可迁移到

商务谈判中的利益分析、组织管理中的权责划分、产品设计中的用户-功能-价值三角。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法国民法总论》

法国私法传统(综合多位学者体系) · 法学 / 大陆法系民法

这本书回答了如何用体系化思维构建一个社会的权利秩序,它的答案是通过法典化的主体-权利-客体三角结构实现法律规则的可计算性。

法学·法典化·体系思维·权利分析·大陆法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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