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书共振 · CROSS-BOOK RESONANCE
自然正义不是一套可以穷尽的规则清单
与富勒在《法律的道德性》中提出的"法律内在道德"遥相呼应——自然正义的基本要求(听证权、回避原则、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等)不是一组封闭的规则,而是一种开放的道德要求,其具体内涵随时代发展不断丰富。这也呼应了富勒的论点:法律的程序性道德是活的,不是死的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法律的正当程序》
这本书回答了正当程序的本质是什么的问题,其答案是:它不是一套可编码的规则,而是司法过程本身的完整性与法官的守护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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