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法律不是目的而是工具:工程思维的范式转换
法律的本质不在于其逻辑自洽,而在于其社会效果。将法律视为"社会工程"意味着法律人应像工程师一样关注产出而非过程,关注"做了什么"而非"写了什么"。这种思维方式可以迁移到任何制度设计领域——规则的价值由其效果定义,而非由其逻辑完美性定义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社会学法学》
这本书回答了法律如何适应社会变迁的问题,答案是将法律视为社会工程工具
阅读完整解读报告 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