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制宪不是技术活,而是政治事件
现代人倾向于把宪法制定视为一个技术性的法律工程——由专家起草、经过合法程序批准。但施密特指出,制宪权的根本特征恰恰在于它不能被任何预先存在的程序所涵盖。宪法的权威最终不来自"程序合法性",而来自人民意志的直接表达。这意味着,任何真正的制度根本变革,都无法通过"合规"来获得合法性——它必须包含参与、协商、冲突解决的政治过程本身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论专政》
这本书回答了紧急权力的合法性问题,其答案是专政必须区分为委托型与主权型两类,混淆两者将导致宪法崩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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