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书共振 · CROSS-BOOK RESONANCE
"道义责任与社会责任的辩证":个人自由与社会决定的平衡
纯粹的道义责任论(人完全自由,因此完全负责)忽视了结构性不公;纯粹的社会责任论(人是社会的产物,个人无责任)消解了人的主体性。刑事责任必须是两者的综合——人有选择的自由,但选择的空间受社会条件制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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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刑法哲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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纯粹的道义责任论(人完全自由,因此完全负责)忽视了结构性不公;纯粹的社会责任论(人是社会的产物,个人无责任)消解了人的主体性。刑事责任必须是两者的综合——人有选择的自由,但选择的空间受社会条件制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