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迁移模型 · TRANSFERABLE MODEL

"刑法的最后手段性":能不动用就不动用的治理智慧

刑法是社会治理的"核武器"——威力大、代价高,只应在其他手段(道德、行政、民事)都失效时才动用。这个原则可以扩展到所有惩罚性手段:能用"轻"手段解决的问题,就不要用"重"手段。
来源

《刑法哲学》刑法谦抑原则

可迁移到

企业管理中的"惩罚升级"策略、平台治理中的"处罚阶梯"、教育中的"惩戒层级"——建立从轻到重的手段谱系,只在必要时升级。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刑法哲学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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