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句级表达 · PITHY EXPRESSION
法院不是万能的——司法能动的边界是权利保障的前提
推动经济社会权利可诉性不等于"让法院包办一切"。法院在"规范密度高、民主弹性低"的议题上介入最为正当;在涉及大规模资源分配的议题上,法院的角色是审查合理性而非替代决策。过度司法化不仅可能引发民主赤字,反而可能削弱司法权威本身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论经济社会权利的可诉性》
这本书回应了经济社会权利是否可司法裁判的难题,提出应建构多层次可诉性框架以实现权利实效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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