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书共振 · CROSS-BOOK RESONANCE
可诉性不是终点而是起点
本书最大的启示不在于"经济社会权利可以诉讼"这一结论,而在于"获得可诉性只是权利保障的第二步"——即便法院受理了案件、作出了判决,如果缺乏执行机制和配套资源,权利依然落空。这与阿马蒂亚·森(Amartya Sen)在《以自由看待发展》中的洞见形成共振:权利的价值最终取决于其实质自由的实现,而非法律文本的宣示。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《论经济社会权利的可诉性》
这本书回应了经济社会权利是否可司法裁判的难题,提出应建构多层次可诉性框架以实现权利实效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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