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知颠覆 · COGNITIVE OVERTURN

可诉性是权利的试金石

如果一项权利在受到侵害后无法通过任何途径获得司法救济,那么它在规范意义上就不是真正的"权利",而是"政策目标"或"道德理想"。可诉性不是权利的附加属性,而是权利的本质特征——这一判断彻底颠覆了将经济社会权利视为"次等权利"的传统观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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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书核心论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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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估任何新兴权利主张(如"数字权利""数据权")时,首先追问"如果被侵犯,能去法院告吗?"——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该权利的法律地位就需要重新审视。

来自这本书的解读报告

《论经济社会权利的可诉性》

(中国宪法学领域学术著作,作者信息待确认) · 宪法学 / 人权法 / 可诉性理论

这本书回应了经济社会权利是否可司法裁判的难题,提出应建构多层次可诉性框架以实现权利实效化。

宪法学·可诉性·经济社会权利·权利实效化·比较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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